律师解析:
在解决
房产纠纷的过程中,对于房产纠纷的
起诉地点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房产纠纷的
诉讼通常适用专属
管辖原则,也就是说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特定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假如有关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同时实际履行的地点与约定履行的地点并不相符的话,那么此时的
管辖权将转移至被告的居住地以及约定履行地所在的法院进行审理。反之,若合同尚未得到充分履行,且约定履行地并非位于原被告的居住地,那么仅有被告的居住地所在法院具有管辖权。深入理解房产纠纷的起诉地点,将有助于
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法院,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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