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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转让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97人
律师解析:
当您购置了预售住房后,又将其出售后与其他人签订的转售协议是否拥有法律效应呢?首先,关于预售住房的转售,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这时候转让的标的实际上尚未存在。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尚未出现的物品进行买卖的行为是被认可的,因此,即便在签立转售合同时,转让的房产仍然处于建设阶段或转让方并未能获得该物业的所有权,这都不应该成为这些交易合同有效性的障碍。其次,我们需要清楚地理解,转售预售住房本身并不违背任何法律或是行政规章制度。最后,虽然政府的限售调控措施属于政策层面的问题,但它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是可能会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时间期限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以预售住房作为转让标的的转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由于在合同订立之初,转让的标的物并不存在,且没有产权证明文件,所以,交付占有以及办理过户登记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的合同义务履行周期相对较长,从而增加了交易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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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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