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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提供证据证明一房二卖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81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购房者需要携带所购房产的房产证书副本及业主身份证明副本前往档案管理局进行资料查询以确保房产确属合法出售后的真实所有权归属。为了避免遭遇一房多卖欺诈行为,买方必须对房产进行深入细致的产权调查。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保存的房屋原始记录,这些记录涵盖了房屋的各项基础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使用状况、产权共有权人等关键信息。当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实际调查结果不符时,购房者务必提高警惕,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卖方正在实施一房二卖的欺诈行为。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求卖方将房屋产权证交由第三方保管,直至完成过户手续后,再由第三方交付给购房者本人。此外,购房者还应该在完成交易中心登记之后,再向卖方支付首期款项。商品房一房多卖,又称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卖方就同一套商品房与多个买方分别签订两份或者更多份买卖合同,从而导致多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产生。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主要涉及到相关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判定以及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问题。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如果多个买方均声称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那么究竟应当赋予哪一位买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便成为了解决此类纠纷的核心问题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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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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