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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立案费由谁出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88人
律师解析:
作为败诉方的一员,我们需明确知道诉讼费用的概念。诉讼费用乃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各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缴纳或支付给人民法院的各种费用,这其中包含了诸如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等各项内容。具体来说,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然而其余的诉讼费用则应当视作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关于房产纠纷的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由原告预先支付,待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诉讼费用将由败诉的当事人全额承担。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该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它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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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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