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事宜处理建议如下:请各位
购房者务必履行对开发商的催告义务,敦促其尽快完成房屋交接事宜并就
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在经过合理催告之后,若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按期交房并且无法提供正当、合法的解释和理由时,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对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