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以此为依据,按照您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的条款,针对性地对比分析房屋所暴露出来的各类质量问题,并据此向您的开发商提出修复及损失
赔偿的请求;另一方面,针对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而无法准予交付使用的情况或者是房屋在交付使用之后,经由专业验收人员验证的结果认定其主体结构实属不合格的情形,您同样有权选择撤销合同以获取全额退还已支付
购房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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