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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赠予协议是什么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99人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乃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其含义是赠与人无偿地将自身拥有的财产交付予受赠者,且后者需主动接纳并达成合意。而赠与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往往牵扯到该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情况。就赠与房产给父母之合同是否需要通知子女这个问题上,我们得先弄清楚,父母在赠与子女房产时虽然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意愿,但若未正式签订合同,但实际行动已经落实的,那么这项赠与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此种赠与合同即为赠与人无偿将其财务财产分配给受赠人,而受赠人明确表达愿意接受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形式不仅局限于书面,还可选择口头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实现。
在中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制整理如下:设立赠与合同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首先,该合同需由赠与人无偿将其自身拥有的财产交付予受赠者;其次,受赠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赠与。在赠与人决定赠送财产前,他有权撤销这份即将执行的赠与合同。然而,对于经过公证处确认的赠予合同,或具有诸如帮助弱势群体,抗灾救济,扶贫、助残等公益性、道德性的赠予合同,这类合同的撤销权便受到了限制。
另外,溢负合同债务中,赠与合同并非作为债权人存在。这主要因为该合同属于无偿性质,即使是有偿性质的,也并不属于债务问题的范畴。赠予合同,顾名思义,即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地交给受赠人,受赠人需自愿接受此项馈赠,从而确立契约关系。这类合同完全是一种单方面的义务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中的某一方只需承担提供服务或者产物的责任,而无需考虑其受到的回报。在单方面义务合同中,双方并不存在互惠互利的关系,其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或者产品后,并不会有任何对等的收益返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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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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