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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77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纠纷方面的诉讼程序中所需提交的证据资料范围涵盖以下方面:首先需提供建房许可证,以证实该房屋的合法建造依据;其次,须提供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文件,如继承或赠与书、买卖契约等;再次,需出示相关的房屋产权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及相应的过户证明等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房屋产权状态的详细信息,如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抑或是多人共有,以及关于房产税缴纳等事项的证明材料,用以证明权利人自身已切实履行了作为产权人应尽的权利与义务。此外,还应提交关于房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管理权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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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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