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实现
立案为目的,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表达的
诉讼请求;阐述详细且有说服力的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明确原告的
个人信息,诸如性別、民族、年龄、出生日期、居民
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以及便于联系之有效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相关资料;详细注明被告的准确称谓、详细地址及首席执行官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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