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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发商违约金多少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70人
律师解析:
若在合同之中仅明确了支付违约金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却并未就金额比例或具体数额做出任何详细的约定,且现行法律体系内亦无相关明确条文对此进行规范,那么此时便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原则来处理此类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合同违约金的额度上限设定为不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然而如违约金不足或过多,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或提高违约金的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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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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