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尽管
小产权房无法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有效保障,无法构成合法交易,然而若业主出现了诸如
一房二卖等
违法行径,建议向警方
报案寻求协助处理。一房二卖实际上涉及到诈骗罪的问题。对于这类状况,我们可以参照下面的几种情况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关系。(一)当两份合同都未能完成登记手续,而且标的房屋也还未进行交付时,由于两份合同都是未能实质性地履行的,此时应该以签约时间更早的协议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获得实际执行的权利。(二)如果在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经完成了
过户手续的登记工作,而另一份则并未进行过户的登记工作(无论房屋最终交付给了哪一方)。由于房屋的过户登记体现着物理属性上的改变,依照世人所知的物理理论,物理公告原则以及
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可以确定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三)当第一位买方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次将该房产售予他人的话,由于出售者那时已经失去了对这个房地产的所有权,因此他的第二次房屋销售就是不具备
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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