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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纠纷去哪里办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27人
律师解析:
1.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予以妥善化解;
2.如未能达成共识,可径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介入并审理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单位之间、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及其彼此之间引发的财产权纠纷及人身权利争议等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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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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