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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地区遭遇开发商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先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按期提供恰当的交付服务及相关售后支持,买房人有权决定终止合同并索取应得之违约赔偿。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肩负对应的违约责任,主动支付违约赔偿金作为补偿。若购房者对于是否行使解约权利抱持观望态度,可依据先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条款向相关仲裁机关提交申请,或者直接向具有审判权限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对合同义务予以实施和执行。如开发商依然拒绝契合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购房者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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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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