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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的纠纷应该找谁来解决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55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引发的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涉及四个层面:分别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环节。其中:1.协商:在友好和谐的氛围下,合同当事人通过互谅互让,共同探讨如何解决争议,此乃最为理想之手段。2.调解:若合同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请求相关机构予以调解,例如,若其中一方甚至双方均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性质,则可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这些上级主管部门亦必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审慎对待调解工作,避免过度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另外,合同主体亦有权要求合同监督管理部门、仲裁机构乃至法院等有权机关进行调解工作。3.仲裁:当合同当事人之间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妥善解决争议且各方都不愿接受调解结果时,便可依据先前签署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出现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诉讼:若合同中并未列举关于仲裁事项之条款,那么当事各方在争议发生后也未能自行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此时合同当事人则可选择以诉讼形式将该案诉诸于法院,谋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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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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