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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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购买商品房产生争议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之际,通常情况下,该案将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然而,当合同纠纷发生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这类纠纷将归属于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权范围内。为此,精准区分争议案件的类别和其应归属的管辖权限至关重要。

当涉及购买商品房引起的纠纷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时,通常会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判决。然而,在遇到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争议时,此类纠纷则由国家特定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深入理解各类争议案件的类型以及相应的管辖权限,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商品房纠纷中,客户应首选与房地产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沟通解决。协商需公正、互利并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客户可依合同或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满意时,客户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需政府介入。单位间纠纷由县级以上政府裁决,自然人与单位或单位间的纠纷由乡镇级或更高层政府调解。土地使用权纠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常见,持有使用权也不能完全避免。

房屋销售纠纷受房地产管理部门、消保组织、仲裁委及法院等多机构监管。面对争议,当事人应秉持公平、共赢理念先行协商或求助协调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手段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