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在进行交付房屋时,需向开发商索取的相关资料在购房交付环节中,首要任务就是务必向开发商索要以下几大类关键性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书面报告清单,以及最重要的实测面积清单。

您有权追讨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利息,主张因交易受挫产生的物质损失和预期增值收益的赔偿。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支持对购房款项索赔双倍赔偿,以保障您的权益。

关于房屋交付逾期赔偿事宜的相关规制如下:在每发生逾期之日起,卖方需按照买卖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请注意,此等标准并非僵化不变;如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自愿协商约定违约金比例,便无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中的千分之五这一限制;另若经过深入调查与确认后发现违约金金额超过了实际损失的合理范畴,可依据正当合法的程序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削减。

房产购买方有权依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未明确时,可根据违约情况评估实际损失,并据此设定违约金,但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双方应合理协商,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房地产开发者违约需按合同约定赔偿。严重违规如“一房二卖”导致买方无法获得房产,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双倍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应依据实际违约情况和法律法规衡量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