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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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争议解决中,常用方法有协商和解(自行或第三方主持)、仲裁(自愿提交第三方裁决,裁决具约束力但需法院执行)和司法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强制执行)。协商强调双方妥协,仲裁由中立第三方裁决,诉讼则由法院依法作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判决。

小产权房交易纠纷解决:首先尝试和解或调解;若不成,可提交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须遵守并履行生效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绝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经济性质的法律文件,中国《民法典》作出明文规定,强调各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若任何一方未能恪守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出现瑕疵,就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旨在保障民事主体在权益受损时及时获得司法救济。特殊情况下,须遵循法律另行规定的期限办理手续。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第一种方法是协商,顾名思义,即合同各方在诚挚且友善的氛围下,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来寻求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这无疑是最理想、也是最优的解决办法。其次为调解,若协商无法实现各方的共同期望,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