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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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办妥但房未交付,买方欲解除购房合同,应先与卖方友好协商。如已签订购房合同,双方可探讨解除合同的可能性。 若卖方同意,可签订解除合同协议;若不同意,买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退房程序规定:购房者书面申请退房后,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退款,并负责解除与贷款银行的合同手续。若手续未完,开发商需继续支付贷款本息。开发商负责执行购房款返还事宜。双方应遵守规定,保障购房者权益。

如遇到需要退房的情况,可与销售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或根据合同中的退房条款发出退房文件来解约。如不符合退房条件,可能暂时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触发违约责任并需支付违约金。

选择退出流程可行。一、购房者与售房者协商一致完成终止手续;二、合同中预设解除情形出现,向售房方发出退房通知,通知送达即解除买卖合同,实现退房。实际操作中未满足退房要求,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有权取消购房协议,可与卖方协商或按合同约定退房。未达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