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在建筑物的空间结构中,楼顶屋面被视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无论其所有人是何身份,包括建筑商和业主等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独自占有或行使专有权利于楼顶屋面之上。因此,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及所有权皆应归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而房地产开发商亦无权在未经授权下自行决定将楼顶屋面销售给任意购买房产的人士。据此,这份合同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您完全有权予以拒绝签署。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业主也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扣或替代。开发商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是对其违约行为的经济惩戒;物业费则是业主支付的必要开支,用于保障小区的安全稳定和环境卫生。因此,业主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在开发商违规时,受损当事人可通过索赔获取补偿,金额依据合同和开发成本估算。若诉讼败诉,原告无需承担诉讼费,被告负责。赔偿额度以合同约定为准,违约方需履行赔偿责任。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是可以起诉开发商的,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超过两年仍然可以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