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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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若遭开发商“一房多售”,可依据《最高法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追究责任。开发商如隐瞒预售许可证、房屋抵押或已售等事实,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利息及损失赔偿,且赔偿额不超已付房款的一倍。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武器,不容忽视。

发现开发商一房多卖,提起诉讼需准备关键证据: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产权变更手续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开发商多次出售同一房产的证据。这些文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基本资料,需根据个案诉讼主张和决策进行特定组合,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房产一房二卖争议中,购买者可解除购房合同、追索已支付款项及利息、承担经济损失或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若请求未获回应,购买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购房者在遭遇房产双重出售的不幸时,有权终止合约并索回购房款及利息。他们有权索赔经济损失,开发商需承担最高两倍房款的赔偿。如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依法诉诸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在面临房屋二次出售的维权问题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合同、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索取经济损失赔偿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倘若交易对方为普通民众,购买方也可向其追讨违约责任,但仅限于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