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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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房屋时,若已缴清首付款且未能通过贷款审核,则可以提出退房需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内容如下:(1)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缘故,导致按揭审核无法顺利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将其所缴纳的首付款以及定金悉数归还,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主张开发商对其造成的相应利息损失进行赔偿;(2)若是购房者自身因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此类情况下同样可以寻求退房解决方案。

在选择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时,若购买者对所购房产无意持有或需更换,则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退还的。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房产产权证明得以办理并颁发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这意味着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更和转移。在此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因此,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进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当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时在购买房屋进行按揭时,如果未能成功办理贷款事宜,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依据以下情形来予以认定和处理:首先,若购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共识,明确规定定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其次,假如承接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且理应得到双倍赔偿;最后,对于支付定金的购房者而言,若是其自身违约了,那么其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请求便无法获得支持。然而,关于定金罚则的适用,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其一,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意味着其丧失了定金的追索权;其二,若承接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其必须给予双倍赔偿;其三,当买卖双方都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交易约定时,定金可以作为交易对价被抵扣或全额退还。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购房过程中,全套房贷流程的详细解析1. 借贷者与房产开发商签署购置房屋的合约,并缴纳首付款。2. 在获得首付款后,借贷者向银行提出贷款请求,并同时递交相关贷款所需材料。3. 收到上述申请后,银行开始对其进行全面的深入调查、研究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接受。倘若获批,银行将正式启动更进一步的审核与批准程序。4. 紧接着,银行会与其完成正式的借款合同签署事宜,成为借贷关系中的紧密合作伙伴。

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原来卖方的名字要更换成新的买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