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在购买房屋时,若已缴清首付款且未能通过贷款审核,则可以提出退房需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内容如下:(1)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缘故,导致按揭审核无法顺利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将其所缴纳的首付款以及定金悉数归还,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主张开发商对其造成的相应利息损失进行赔偿;(2)若是购房者自身因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此类情况下同样可以寻求退房解决方案。

在选择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时,若购买者对所购房产无意持有或需更换,则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退还的。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房产产权证明得以办理并颁发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这意味着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更和转移。在此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因此,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进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当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时在购买房屋进行按揭时,如果未能成功办理贷款事宜,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依据以下情形来予以认定和处理:首先,若购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共识,明确规定定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其次,假如承接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且理应得到双倍赔偿;最后,对于支付定金的购房者而言,若是其自身违约了,那么其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请求便无法获得支持。然而,关于定金罚则的适用,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其一,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意味着其丧失了定金的追索权;其二,若承接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其必须给予双倍赔偿;其三,当买卖双方都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交易约定时,定金可以作为交易对价被抵扣或全额退还。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贷款购置的房产是否可用于抵押贷款以及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购房时若采用贷款方式购买,则应及时了解清楚,贷款方可以提供抵押借贷服务,但是,只有当借款方完全偿还本金及利息后,才具备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资格。在符合法律规范且手续完备的情况下,首先解除房产的抵押状况,然后便可向银行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

当你想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并且想增加房屋所有权人时,需要先完成赠予的官方审批。在贷款银行同意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文件,去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法律规定交了费用,才能申请增加共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