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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问题投诉的方式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56人
律师解析:
有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房产纠纷问题的投诉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违反法规、未持有营业执照却从事房产中介业务或者在发布房屋销售信息时存在欺诈行为的中介公司,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举报和投诉;
其次,若遇到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诉;对于采用虚构真实性、伪造相关证明文件等手段,以获取购房资格、套取住房公积金甚至是实施非法贷款行为的中介公司,以及通过签订所谓"阴阳合同"方式来逃避税收的情况,消费者均可向上一级房管部门进行反映并寻求相应的处理结果;
最后,如果由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交易进程受阻,可以先由三方之间协商解决方案,若是协商无效的话便可以将案件提交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是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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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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