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确实是可以退的,然而具体情形有所不同。当购房者希望取回定金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才能向开发商索回定金:首先,若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在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其与购房者之间就购房事宜达成的定金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购房定金的退还需具体情况分析。若开发商未获预售许可,无论合同效力,都应退还定金。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除退款外还需赔偿损失。若已获许可,购房者拒签合同,可诉请变更或撤销约定,要求退款。如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对于各式各样的争议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途径:首先是争议方自身进行直接协商解决;接着是在购买或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给予帮助;然后是向地方政府主管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以求化解纷争;最后是选择申请仲裁或径直提出诉讼。

购房定金退还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开发商缺失预售许可证,定金协议无效须全额退款,如有欺诈行为还须赔偿损失。即使在合法预售中,购房者基于不公平条款拒签正式合同,可依法申诉要求退款。因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签订,购房者有权索回定金;而因购房者单方面违约且开发商无过失时,购房者可能需按认购书承担违约金。

购房定金退还规则:若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未能按计划购房,失去退还定金权利,除非双方有书面协议。若卖方未尽到适当履行或履行结果不及预期,无权要求定金返还。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购房合约未能订立,卖方应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