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哪些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哪些

时间:2024.10.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33人
律师解析: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经营之月起;人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购置新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房地产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