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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廉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9.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79人
律师解析:
南宁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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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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