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买卖二手房房屋维修费谁交

买卖二手房房屋维修费谁交

时间:2024.10.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买卖二手房房屋维修费一般由卖房人交。卖房人作为原房主,在首次购房时已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二手房转让时,如有结余的维修基金,则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即购房人。原房主没有缴全之前的维修基金的,可以和新户主协商剩下部分的补缴主体。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买卖二手房房屋维修费一般由卖房人交。卖房人作为原房主,在首次购房时已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二手房转让时,如有结余的维修基金,则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即购房人。原房主没有缴...... 更多>>
  • 二手房物业维修金由原屋主进行交付,并且将结余情况和缴存证明与新屋主进行说明,但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手房维修基金的缴纳负责人,一般是根据二手房买卖双方进行沟通并决定缴纳维...... 更多>>
  • 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交维修基金的,一套房子只收取一次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更多>>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