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二手房
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双方的
身份证明;
2、
二手房买卖合同;
3、原土地使用证;
4、
房屋所有权证;
5、过户登记申请表。
《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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