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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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屋长期空置,仍需缴纳物业费用。因为物业费用是支持物业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开支。即使业主未居住,物业提供的服务也不会停止,维护和管理成本也不会减少。若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申请减免。特定情况下,空置房屋物业费或有优惠,但需满足条件。

物业服务协议规定,长期无人居住住宅的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按比例征收。若房产因开发商未交付而未入住,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若业主已接收房屋但未入住,物业公司有权按协议向业主收费,业主需与物业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约定标准的70%缴纳。

关于长期空置住宅的物业费,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规定。若房屋未交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若已交付但业主未入住,费用由业主承担。若业主与物业企业达成书面协议,物业费可按标准的70%收取。

在物业管理中,业主需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费用。即使房产未使用,业主仍需支付物业费用。如房产长期空置且经济压力大,可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减免。具体减免比例和申请程序可能因地区和物业公司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小区物业公司。此外,部分地方政府有针对长期空置住宅的物业费用优惠政策,业主可了解是否符合条件。总之,业主应按时支付物业费用,同时也有权申请减免和了解政府优惠政策。

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仍需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因为物业公司仍需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和清洁。但可协商降低费用,通常可减少至1个月,最低可折合至70%。未使用房屋减少了电梯和公共照明消耗,降低物业运营成本,从而减轻业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