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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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贷无法按时还款,则首付款无法退还。遇到此类情况,由于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收回房产。但倘若仅出现1至2个月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形,通常银行可理解为借款人可能疏忽短暂性逾期,此时银行将采取行动及时催缴还款。

在购房中,若贷款未获审批需退房,首付退款需先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金额按合同约定。非因申请方过错导致违约,可免付违约金;反之,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虚假,导致房贷失败,需担责并支付违约金以获取退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若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通过发送催告通知要求其履约并赔偿损失。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交房且无正当理由,购房者有权解约,要求退回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若房贷申请未获批,首付款的退回情况取决于拒贷原因。若是银行原因,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契约并要回首付款。若是开发商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并可能承担利息损失。若购房者自身问题,需承担违约责任,可能与开发商协商违约金。因非买卖双方原因,如政策或银行规定变动,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或提起诉讼要求退款。建议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无法办理的处理方案,以避免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