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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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若主要用于自住而非投资,且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缺陷,房主有权拒绝入住。若开发商隐瞒真相,构成欺诈,可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但此主张在法院获支持概率较低,仍可通过诉讼争取更多补偿。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时,买家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出售方承担违约后果或赔偿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房产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或交付后发现问题,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已交付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方应负责维修,否则买方可自行修复并由出卖方承担费用及赔偿责任。

购买新建住宅遇严重质量问题,买方应与卖方协商修复期限及标准。整改后仍未达标,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经济责任。购房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业主有权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若房屋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且无法修复至原状或约定标准,业主可终止买卖合同并索赔经济损失。保障业主权益,维护交易公平。

新购房产漏水,责任方需确定。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承担损失。严重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开发商拒绝或延迟修复,业主可自行修复,费用及损失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