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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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流程:1.所需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2.居住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4.符合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

一般而言,个人无需为所在城市办理暂住证明,因为暂住证已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当自然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超过半年,并满足稳定工作、固定住所或持续学习等任一条件时,可申请居住证。居住证主要针对跨城市流动人口,同一城市内无需办理。

为在天津办暂住证,申请人需备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1寸免冠照。租住居民家,需带户主户籍证明到暂住地公安部门或代理机构申请;住单位或团体内部,由单位或业主登记信息后,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若租住房屋,房东带租赁合同陪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如果您在天津有稳定工作和住所,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和合法证明到公安局申请暂住证。申请人需满16周岁,暂住期超一个月或进行雇佣、商业等活动。提供身份证明和天津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