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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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有: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根据法律规定,买方有权退房的情况包括:开发商延迟交付物业超过预定期限;缺少有效文件或合同无效;私自变更设计;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贷款问题;实测面积误差超3%;房屋品质不达标;卖方未通知就设定抵押或预售许可证欺诈;隐瞒棚户区补偿事实;设计图与实际不符或尺寸偏差超标;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购房。

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产时需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等法定文件。买卖合约解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超合理期限、开发商手续不全影响合同合法性、擅自改变房屋设计、买方无产权证明、贷款未获、面积误差大于3%、房屋质量不达标、隐瞒抵押、欺诈预售许可、隐瞒拆迁安置房身份、户型与图纸不符或尺寸超标,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购房目标无法达成。

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若卖房者故意隐瞒无预售证、房屋抵押、已转让或拆迁补偿设定等情况,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款及赔偿,严重违规时可索赔双倍房款。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按合同价结算,买受人解除合同请求通常不被支持;误差超过3%,买受人有权解除并追偿。若租期内房屋面积增大,误差在3%以内的补差价,超出部分卖方负责并转移所有权;面积减少时,误差3%内退款,3%以上卖方双倍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商品房买卖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房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