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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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土地抵押业务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首要步骤是根据所需申请的贷款金额以及该行承诺的抵押比率(即放款额与抵押物评估价值之比),反向推导出抵押物需达到的评估总值。2.接下来,咨询专业不动产评估机构了解针对目标抵押物所能评判得出的评估单价,之后依据先前计算得出的抵押物应有评估总值除以评估单价,从而计算得出所需的抵押品的总面积。

开发商土地之抵押状况对购房者的影响倘若开发商所拥有的土地使用证书被抵押给了银行,那么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潜在的负面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当开发商无法遵循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来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或者由于经营不善引发了重大风险从而导致其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使抵押权,对土地使用证书抵押物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等等。

关于开发商土地抵押与网签备案合同之间的关系以土地为抵押物所购置的楼盘项目,是完全符合网签条件的。已经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屋,同样具备办理网签的资格。抵押状态并不会对网签合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这意味着即使房屋已经设立了抵押权,也依然可以按照常规的房地产买卖流程来进行网签操作。

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不得将已经预售的物业进行抵押。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购房协议的初衷在于获取房产的完整所有权,然而当房产被设置抵押后,其所有权功能便会受到限制。因此,如果发现开发商擅自对已售出的房产实施抵押,购房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开发商追责。同时,对于其他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购房者亦可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查询房地产抵押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和审核。开发商设置抵押需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并办理抵押登记。对于未完工的预售房,开发商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对于已完成的现房,开发商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登记机关在房屋产权证书上记录附加权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