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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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房屋过程中,若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仅支付了订金,该订金可以退还。这是由于订金属于私人间的一种约定,并不具备适用定金罚则的担保性质。换言之,即便交付或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也不会导致丧失定金或得到双倍返还订金这样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条款中,若规定定金一律不得退回并不合乎法律原则。具体来说,倘若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任何非由双方当事人过失所导致的合约无法顺利进行;抑或是由于收取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而使得合同无法执行,那么此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更为特殊的情况是,若因收取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其不仅需要全额返还定金,还需按照双倍金额进行赔偿。

在签署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旦支付定金后倘若产生后悔之情,其解决策略为:若是出卖方因反悔而引发的违约行为,将无法请求退还先前所交付的定金;相反地,若系买方可归咎于自身原因欲解除合同,则应承担向出卖方双倍返还已收取定金的赔偿责任。

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如果仅因买方自身因素导致其在支付了房产购置订金后产生了变更购买意愿、不愿继续进行交易的决定,那么在该情况下应被认为属于违约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销售方,卖方有权自行选择是否返还买方所支付的房产购置订金,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买方提出退回订金申请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购买二手房后气味问题的解决方案倘若建筑房屋品质存在严重缺陷,以至于严重干扰了日常居住及使用功能时,购房者有权选择撤回其买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敦促发展商在限定时间内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修缮改进;假如建筑物某项具体质量指标未能达到合同中约定之规定,或是无法通过修缮来恢复至约定的水平且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成该成果的话,则购房者依法有权撤销相关的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