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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后怎么办

时间:2026.01.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判房产归一方,该方持生效判决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办过户,通常要带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若对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发协助执行通知让登记机构协助过户
3.判决后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获房方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过户前有风险,如第三人善意取得,应尽快过户保障权益。
后续交易按过户后产权登记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房产分割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小朱所有。小朱持生效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需携带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然而小胡拒不配合,小朱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小朱虽已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担心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房屋,影响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后,该方持生效判决书及相关材料可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完成过户。
2、在此期间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获得房产一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未完成过户登记前存在一定风险,如第三人善意取得等。所以获得房产一方应尽快办理过户,后续房屋再次交易等也以过户后的产权登记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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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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