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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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退房是否需支付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租期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这一举动,被视为是一种违反租赁条款的违约行为,需要向出租者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我们注意到,法律明确提到了当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妥善履行相对方所订合同之义务时,应当承担的后续履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对因此导致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是法律保障下的契约,诚信守约至关重要。未经正当理由,承租人擅自违约、离开租赁房,无论合同有无明确违约责任,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出租人经济损失。反之,若无实质损失且合同无明确规定,承租人无需负责;若仅约定违约责任,将按该条款执行。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提出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需提前30天通知雇主。但如合同中有约定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期限或商业机密、知识产权保密义务,员工未遵守需支付违约金。试用期内离职不需支付违约金。

在租赁期内提前解约,涉及违约金问题时,应基于实际损失计算,且不得高于合理损失范围。双方可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按具体情况支付相应违约金。 同时,应明确规定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这样的约定有助于减少纠纷,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关于劳动合同在未到期时辞职是否需承担违约金之问题 在劳动者与雇主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约期限内,如有辞职之需,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如签署了竞业禁止或服务期协议,违反者需按协议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