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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91人
律师解析:
1.分割共有物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2.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停止侵害等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
3.共有物分割是对物权的处分,把共有物从共有变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属物权范畴。
4.共有人基于物权的分割请求权,是为实现物权权益,非债权请求权
5.共有人可随时要求分割共有物。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为三人按份共有。后来小朱因自身发展想分割该房产,小李和小胡却以时间太久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分割。小朱则认为自己有权随时要求分割,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共有物分割本质上是对物权的处分,是将共有物从共有状态转变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的状态,属于物权范畴。本案中三人共有的房产分割就属于此情况。
2、各共有人基于物权所享有的分割请求权,旨在实现对共有物的物权权益,并非债权请求权。依据法律,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所以小朱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随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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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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