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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需支付哪些费用

时间:2025.11.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91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个税增值税,只需交80元左右登记费等少量费用。
2.非婚姻关系加名视同房屋买卖或赠与。
买卖时,90平及以下首套和二套契税1%,90平以上首套1.5%、二套2%;
满2年普通住宅免增值税,不满2年全额征收;
个税按转让收入1%或差额20%征收。
3.赠与方式,受赠方交3%契税,双方各交0.05%印花税,且都可能有登记费等杂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名下有一套房产,小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同时,小朱和小胡是朋友,小胡也想在小朱的房产证上加名。小朱想了解夫妻间加名和非夫妻间加名分别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双方因此产生关于费用承担及标准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加名,根据法律规定,免征契税、个税和增值税,仅需缴纳80元登记费等少量费用。
2、小朱和小胡是非婚姻关系,若采用买卖方式加名,房屋面积90平及以下,首套和二套按1%征收契税,90平以上首套1.5%、二套2%;满2年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全额征收;个税按转让收入1%或差额20%征收。若采用赠与方式,受赠方小胡要缴纳3%契税,双方还需各交0.05%印花税。此外,两种方式都可能涉及一定的登记费等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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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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