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屋违约出租,出租方要按合同和法律担责。
合同有
违约条款,就按约定付
违约金;
没约定,要赔
承租方直接和
可得利益损失,像找房费用、预期经营利润等。
2.出租方隐瞒房屋问题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承租方有权解约,出租方需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
赔偿。
3.若出租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出租方可能会受
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将
房屋出租给小李,签订
租赁合同时未告知房屋存在
抵押的权利瑕疵。小李入住后不久,因
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导致小李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小李要求
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赔偿自己额外找房产生的费用。小许则认为不应承担额外找房费用。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隐瞒房屋权利瑕疵,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小李有权解除与小许的租赁合同。
2、因合同
未约定违约金,出租方需赔偿因违约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小李额外找房产生的费用属于直接损失,小许应予以赔偿,同时小许还应退还小李剩余租金和押金。若小许的出租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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