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收取了车辆保管费,车辆在物业区域内损坏,物业一般要担责。
2.若物业仅收车位使用费,
未约定保管义务,则看其有无尽管理职责。
若因管理疏漏致车辆损坏,物业需
赔偿;
若已尽管理义务,因不可预见原因致损,物业通常不担责。
案情回顾:小许将车停在小区内,次日发现车辆被损坏。小许认为物业应承担
赔偿责任,而物业称自己
无责。原来,物业仅收取车位使用费,未在合同中约定保管义务。小许指出小区监控损坏多日未修,安保巡逻也不到位;物业则表示已尽到基本管理职责。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物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且物业仅收取车位使用费,所以判断物业是否担责需看其有无尽到管理职责。
2、小区存在监控损坏未及时维修、安保巡逻缺失等管理疏漏情况,这些疏漏与车辆损坏存在一定关联,因此物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