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房东违约不卖房子,中介费谁来出

房东违约不卖房子,中介费谁来出

时间:2026.10.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房东违约不卖房,中介费承担得看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
要是中介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按照《民法典》,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得按约定付报酬。就算房东违约,买卖双方一般还是要按合同给中介中介费。毕竟中介完成了促成交易的主要义务,有权拿报酬。但因为房东违约,交易没成,买方能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让房东担责,赔偿包括中介费在内的损失。
要是中介没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就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不过能按约定让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要是因房东违约合同没成立,中介只能要必要费用,这笔费用谁承担,得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没约定的话,可能双方按公平原则分担。
总之,中介费承担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遇到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就走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中介卖房,小许通过中介与小朱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小朱违约不卖房,交易未能完成。小许认为小朱违约,不应由自己承担中介费;小朱则觉得交易未完成,不应支付中介费;中介称已促成合同成立,双方都应按约定支付。三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中介已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依据《民法典》,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所以小朱和小许通常需按合同约定向中介支付中介费。小许可依据与小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包括中介费在内的损失。
2、若中介未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中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小朱违约致合同无法成立,若合同有相关约定,按约定承担费用;若无约定,可能由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分担。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