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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道支管于楼下室内漏水谁来负责

时间:2026.10.05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楼上下水道支管在楼下室内漏水,责任承担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支管属于公共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能用于共有部分维修。这种情况下,物业要用维修资金维修。要是物业不履行职责,业主可要求其担责。
如果支管是业主专有部分,得看漏水原因。要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像装修时破坏了管道,楼上业主就得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因为业主虽对专有部分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能危及建筑物安全,也不能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要是因为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而且还在保修期内,那开发商要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修复房屋质量问题。
所以,得先确定管道归属和漏水原因,再确定责任主体。要是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住在楼上,小胡住在楼下。小胡发现自家室内的楼上下水道支管漏水,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小朱认为这是公共部分应由物业负责,物业却称若属业主专有部分应业主自己解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无法就维修和赔偿责任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该支管属于公共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可用于共有部分维修,物业应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若物业怠于履行职责,小胡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若该支管属于业主专有部分,需看漏水原因。若因小朱使用不当,如装修破坏管道,小朱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因其行使专有部分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和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若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协商不成,小胡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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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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