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有
担保且出现违约时,处置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要是
债务人违约,
债权人可这么做:
先明确担保类型。如果是
保证这种人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里,债务人无法履行
债务,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财产
强制执行,仍不能获得清偿,才能让保
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让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如果是
抵押、
质押这类物保,债权人能和
抵押人或出质人协商,把担保财产折价,或者将其拍卖、变卖,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要是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同一债权既有物保又有人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情形,债权人按约定实现债权;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债权人先就物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保,债权人可选择就物保实现债权,也能要求保证人担责。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担责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要依据
担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选择向债务人或
担保人主张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向小朱借款并签订有担保合同,小胡作为保证人,同时小许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借款到期后,小许违约未还款。小朱认为可直接要求小胡承担
保证责任,小胡则称小朱应先处置小许的汽车。双方就实现债权的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既有物的担保(小许的
汽车抵押)又有人的担保(小胡的保证)。如果合同有约定,应按约定实现债权;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因是债务人小许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小朱应先就该汽车的担保实现债权。
2、若小朱与小许协议以汽车折价或拍卖、变卖汽车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3、若小胡承担了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小许追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