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出口两用物品、军事装备、核设施及其配套产品等涉及我国国家安全和权益保障,以及履行防扩散等重大国际责任的商品、技术及相关服务等项目,必须严格实行
管制制度进行管理。
所谓出口管制,是指由国家依法对从中国境内向全球各地转移受控品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向外国机构和个人提供此类受控品类,实施强制性的禁止或限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条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以下统称管制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法。前款所称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本法所称出口管制,是指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