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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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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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擅自裁定行政赔偿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赔偿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和裁定,若公安机关擅自裁定,客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找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纠正,行政诉讼是由法院审查合法性。申请时,客户需提供证据证明裁定有误,明确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应积极维权。

对方不接受其他赔偿时是否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若己方存在法定赔偿责任,即便对方不接受其他赔偿方案,也需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若不存在赔偿责任,则无需赔偿,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依据《国家赔偿法》,以下情形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二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的损害,像当事人故意伪造证据致错罚;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等。判断时需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情形认定。

行政赔偿数额需依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行政行为致财产损失,如被违法扣押财物价值;间接损失指可预期失去的利益,如停业利润损失,但认定较严格,需充分证据。计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如侵犯人身自由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财产损失以直接损失为限。赔偿数额不固定,要综合多因素计算认定。

行政赔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致公民等合法权益受损,由国家担责的制度。若行政机关拒绝赔偿或当事人对赔偿数额等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能借此请求法院审查赔偿决定合法性,要求其履行义务或确定合理数额,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