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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过户到一人名下如何处理

时间:2026.06.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74人
律师解析:
1.共有产权过户到一人名下,需共有人同意。若是夫妻婚内共有,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其他共有人要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明确份额与价格等。准备身份证、房产证、转让协议等申请过户。
3.按当地政策缴纳契税印花税税费
4.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实地看房,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领新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为夫妻,共同拥有一套共有产权房。现小朱想将该房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小丽起初不同意,认为房子是两人共同奋斗所得。后经协商,小丽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最终达成一致。他们不知如何办理过户,对所需材料和流程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内共有房产,他们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若他们并非夫妻关系,而是其他共有人关系,则需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份额及价格等内容。然后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转让协议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3、按当地政策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看房屋情况。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小朱可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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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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