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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不交纳物业费,能不能停止服务

时间:2026.05.08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19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物业不能因为业主没交物业费就停止服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不能用停水、停电、停暖、停气这些办法来催业主交物业费。
毕竟水、电、暖、气的供应和业主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随便停供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2、要是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规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达到一定程度时,物业可以采取一些合理、适度的服务限制措施,而且不能影响业主的基本生活。
比如暂停一些不是必需的增值服务。
另外,物业也能通过合法途径去追讨物业费,像给业主发催缴通知,让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缴费。
要是业主还是不缴,物业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得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来履行职责,保证小区正常运转,别让业主的基本生活受到太大影响。
而业主呢,也得按约定交物业费。
要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和物业协商,或者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区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连续数月未交物业费。物业多次催缴无果后,停止了对小朱家中的供电,导致小朱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朱认为物业无权停电催费,要求恢复供电,而物业则称小朱不缴费违约在先,停电是催缴手段。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本案中物业停止对小朱供电催缴物业费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规定。
2、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达到一定条件时,物业服务人可采取合理、适度且不损害业主基本生活权益的其他服务限制措施,或通过发出催缴通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合法途径追讨。小朱若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应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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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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