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伤
赔偿依
工伤程度而定。
涵盖医疗与康复费用,像诊疗费、药费等。
2.
停工留薪期,原
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鉴定有
伤残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解除劳动关系,按
伤残等级发一次性工伤医疗与就业
补助金,分别由基金和单位支付。
5.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基金按月支付
护理费。
6.
因工死亡的,
近亲属可领丧葬、抚恤及工亡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治疗期间产生了诊疗费、药费等
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他在停工留薪期,单位拒绝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经
劳动能力鉴定,小朱存在伤残情况,单位和
工伤保险基金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问题与小朱存在争议。另外,小朱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但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生活护理费。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属于
工伤赔偿范围,单位及保险基金应按规定负担。
2、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月支付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3、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的,员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生活不能自理且经确认需要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应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相应补助金和
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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