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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费应该怎么收

时间:2026.04.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费诉讼请求涉及金额或价额来收,按财产案件标准分段累计交。
2.请求不涉及财产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50-100元。
3.涉及财产的,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1-10万元部分,按2.5%交;10-20万元部分,按2%交;20-50万元部分,按1.5%交;50-100万元部分,按1%交;100-200万元部分,按0.9%交;200-500万元部分,按0.8%交;500-1000万元部分,按0.7%交;1000-2000万元部分,按0.6%交;超2000万元部分,按0.5%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的诉讼判决生效后,小胡认为该判决损害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小胡的诉讼请求涉及财产金额为30万元,而小李认为应按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标准每件交50元至100元,双方就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收取,以其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价额为基础,按财产案件标准分段累计交纳。小胡的诉求涉及财产金额30万元,并非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情况,所以小李认为按不涉及财产金额标准收取不合法。
2、对于小胡涉及的30万元财产金额,其中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1.5%交纳。应按此标准累计计算小胡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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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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